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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比例的计算涉及到多个因素,包括成交价、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、住房面积标准等。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相关信息:
- 高价部分: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%以下的部分,按20%缴纳所得收益,80%归卖方。
- 高价部分: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%以上的部分,按30%缴纳所得收益,70%归卖方。
- 超标部分: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。
- 土地收益金的计算基础: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,在房地产买卖中,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。
- 土地收益金的具体比例: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%收取;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%收取;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%收取;三倍以上的按50%以上收取。
- 土地收益金的缴纳地点:可以去房管局交。
- 土地收益金的缴纳时机: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后,免收土地收益金的,仍为经济适用住房,收取土地收益金的,视为商品房。
- 线上查询:可以通过登录“爱山东青e办”APP进行查询预约。
- 线下查询:也可以到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1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25至27号窗口现场查询办理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得出的,具体的土地收益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因此,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交易时,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房产服务机构,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
供图:作者/或供稿单位授权
编辑:刘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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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作者笔名:浦江传说 于 2024-05-28 14:32:41发表在上海都市网,本网(平台)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/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,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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